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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研究与建设

发布于:2024-01-18 23:08:33  来源:产品展示  点击量:14次

  【摘要】 本文从阐述建立企业信用制度入手,粗略地介绍了由工商行政部门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基本情况,从而引出“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产生背景与基本概念;本文全面分析了“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系统定位与建设目标、总体结构、系统特点及建设内容与思路;详细论述了建立该系统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最后,介绍了我国目前开展这方面研究的基本情况并提供了具体案例。

  随着我国加入WTO,中国的企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随之而来的企业信用问题也伴随着企业风险意识的提高而受到很大程度的重视。我国正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健全的市场信用管理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障。

  为建立我国的“企业信用体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提出了要建立“金信工程”,到2007年底建立全国联网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目前,我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在建立各地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基础良好:各级工商管理部门是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并实行监督管理的机构,掌握着企业的各类信息,信息优势明显;

  政府支持:各级政府都十分支持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相应出台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给予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以北京为例,2002年北京市颁布了《 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该条款的实施给“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提供了支持;

  多方协作:由于企业的身份和信用信息不仅仅由工商部门独家掌握,因此多部门的合作是影响该系统能实现目标的关键,从目前各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看,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是比较理想的。

  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正式实施无论是在价值取向、模式设计还是制度创新上,均对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根本的突破和彻底的改革,体现了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和市场价值的全面回归,对我国政府管理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伴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原有的道路运输行业审批事项有了大幅度的调整,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这使得政府仅靠“审批”管理企业的模式已经不适合当前的形势。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职能必须转变,需要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同时发挥加强行业市场的监管与引导行业市场规范发展的作用。

  为此,我国部分省市开始对建立行业的“信用信息系统”进行酝酿,而道路运输行业作为与百姓出行息息相关的行业,其从业企业、车辆、人员的信用是否优良必然的联系到百姓的出行质量。以出租车为例,如果给某城市的出租车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不但可以监督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同时这些信用档案也会影响到企业的自身形象进而影响企业的效益,达到规范市场、净化市场的目的。因此,“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已经逐步得到部分运输管理部门的重视,部分地区慢慢的开始了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建设。

  “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是“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主要面向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所有行业的企业,而“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则主要是针对从事道路运输行业的企业,它即有“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通用特点,又有与道路运输行业息息相关的特殊性。

  根据现阶段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真实的情况,“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为:通过建立适合各地区道路运输发展需要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动道路运输基础设施的完善,并在此基础上,支撑政府与运输企业所需各种应用的规范化、高效率开发和运行,以及应用之间的紧密集成。通过这一个系统,实现与各个部门实时、可靠的信息交互,提高行业管理上的水准和效率,推动运输市场协调、有序、健康地发展,慢慢地增加对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能力,最终实现信息共享,全网联动,最大限度发挥网络的优势,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加速实现道路运输业的现代化。

  具体而言,就是尽可能的利用各级运输管理部门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和相关数据库等资源,辅以必要的程序设计和开发,建立数据汇集、采集、融合及数据分析、对应甄选平台,实现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考核指标体系的建设目标,建立起以现有信息资源为基本构架的交通信用信息资源网,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更新及时、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交通信用信息资源数据库,形成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交通信息基础结构,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交通业信用信息服务。

  “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作为一个新型的信息系统,能够从过去没有重视到的方面对道路运输行业来管理,赋予运管行业崭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在较高的起点上提供了科学的管理方式,来提升了信息化水平,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是建立各运管部门自身办公系统的基础上,以道路运输行业有关数据为处理对象的信息系统,是专门针对道路运输行业的新型管理模式开发的,符合运输管理行业要求的辅助系统,其功能、内容有别于“工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道路运输行业与别的行业的不同点在于:需要监管的对象不仅仅包括“工商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所针对的企业,还包括车辆、从业人员、经营站点、线路等特殊的监管对象。比如货运行业的处罚主要是针对货物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这种违规既可能是企业行为,也可能是个人行为,如果把这些违规统统算作企业的不良信息,不但有失公允,而且不利于鼓励企业热情参加市场之间的竞争。因此,“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不但应该管理行业企业的各种信用信息,而且应该能够管理从属于企业的车辆、从业人员等其他相关对象的信用信息,并使这些信用信息相互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这些功能是专门针对道路运输行业所开发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充分考察了本行业及相关行业已经运行的各类信息系统,吸取了这些系统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内容有:“道路运输行业信用考核指标体系”与“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软件”两方面。而前者是系统建设的基础与前提。

  “道路运输行业信用考核指标体系”相对于原有的市场审批制度、考核制度和评价体系是一个新的概念。伴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政府开始向监管与服务型政府转变,道路运输行业原有的市场准入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变化;伴随着政府审批事项的逐步减少,如何加强市场监管已经摆上日程。通过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考核指标体系”达到考核企业信用的目的,为新的市场准入机制的建设奠定基础。

  “道路运输行业信用考核指标体系”是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前提和基础。假如没有考核指标体系,信用信息系统仅仅是对公司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的简单归集与发布,管理者只能了解企业发生了哪些信用信息,确不能依据这一些信息对企业进行处罚或处理,更不能进一步影响到该企业是否有资格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经营。因此,率先建立适应新形势下的“道路运输行业信用考核指标体系”是建设“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关键。

  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及其“考核指标体系”是建立我国企业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商部门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重要补充;

  “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是对我国原有运输行业管理体制的一次创新,是一种新的运输行业管理方法;

  “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实施必将为道路运输行业的市场准入机制提供重要的支持,同时也可为行业主管部门及其领导提供高级决策支持;

  “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数据共享系统,它可以把与道路运输行业相关的交通、公安交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的信息进行融合,经过挖掘展示在各级用户面前。因此,该系统能够为道路运输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之间进行数据交换与共享提供一个信息平台,从而为实际做到行业监督管理与服务提供支持。

  我国企业的信用制度起步较晚,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国内率先启动的企业信用系统是以工商行业为背景建立的,而道路运输行业的信用制度还尚未建立。但浙江省和北京市的运管部门率先在国内进行了“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研究与建设。

  浙江省运管部门依靠其完善的网上办公和稽查系统为依托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信用考核办法”的研究,并以此研究为依据开展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北京市运管部门则率先进行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并同时开展“信用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从而建立完整的“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目前,我国道路运输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特别是运输管理中业务审批系统(行政许可)、运输行业基础数据库等建设还十分薄弱,部分地区甚至还未建立,这给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带来较大困难。作为基于行业基础数据库和业务系统之上的信用信息系统若得不到底层系统完善的数据支持,其发挥的作用将大打折扣。因此,要建立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的信用体系尚需时日。

  “北京市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是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负责建设并实施的。该系统的定位是:基于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原有办公系统,通过种种方式采集局内外有关“户、车、人”的身份信息、信用信息等输入到“信用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经过自身流程,总结、分析、处理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在不同层面上的公示,并结合“道路运输行业信用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对运输企业日常监管与决策支持的目标。同时为运输管理部门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过程中,监管和引导行业市场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作为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典范,已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尤其是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后,政府为应对新的管理模式,必须改革原先的管理体系,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必将成为政府监管行业市场的重要手段,而道路运输行业在全国率先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与实践,其发展前途是光明的。

  4. 《 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