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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来了!附总体架构

发布于:2024-01-16 19:59:53  来源:常见问题  点击量:14次

  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明确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总体架构、重点任务等,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社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〇二三年底前初步建成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与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实现相互连通,数据共享应用和开发利用能力明显地增强,公共数据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摸清公共数据资源底数,数据质量不断的提高,有效满足数据共享需求。建设完善基础库和主题库,统一纳入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的有效数据量、开放数据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典型应用场景数不断的提高。公共数据统筹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到二〇二五年,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更完备,与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深度有机融合,数据跨省互通更高效常态。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数据质量明显提升,公共数据共享需求普遍满足,数据市场主体规模加速扩大,高效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初步形成,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水平大幅度的提高。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的有效数据量、开放数据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典型应用场景数大幅度的提高。公共数据统筹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安全保障体系更健全。

  四类平台为“1+1+10+N”架构,即建设“1”个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打造全省公共数据管理的总枢纽、公共数据流转的总通道、公共数据服务的总门户;建设“1”个省大数据交易买卖平台,支撑全省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建设“10”个地市级公共数据平台,支撑本地公共数据的目录编制、汇聚治理、共享应用等;建设“N”个省直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平台,支撑本部门本行业数据汇聚与供需对接。

  一是统筹管理一体化。建立完善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管理体系,健全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协调机制,快速推进形成协调推进有力、技术体系完备、安全管理有序、制度规范健全的公共数据高质量共享应用新格局。

  二是汇聚治理一体化。建立全省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一体化公共数据目录。升级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打造省公共数据资源中心,推动公共数据“全量汇聚、应汇尽汇”。加强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推动公共数据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提升公共数据治理水平。持续建设完善公共数据基础库和主题库。

  三是共享应用一体化。构建完善公共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提供统一规范的共享交换服务,高效满足各地各部门数据共享需求。统筹推进公共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流通和共享。优化公共数据服务总门户,实现公共数据一本账展示、一站式申请、一平台调度。加快推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推进跨部门数据分析应用,深度释放数据叠加、倍增优势。

  四是开放开发一体化。完善省市一体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机制,深入构建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模式,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偿服务制度,推进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常态化运营,以深化应用场景建设为牵引,探索以数据为核心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激发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

  五是流通服务一体化。开展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研究,建立数据流通管理机制。深化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建设,迭代建设福建大数据交易买卖平台,完善数据流通配套服务。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数据商体系建设,探索“数据经纪人”特色服务,积极培育一批优质的数据供应和应用标杆单位,营造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良好生态。

  六是算力设施一体化。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省算力资源一体化服务平台,建立算力资源统筹管理机制。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基础设施,构建统一技术架构体系。升级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灾备设施,实现重要数据本地实时灾备、全量数据异地定时灾备。

  七是标准规范一体化。发挥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优势,持续完善标准规范工作机制。建设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标准体系,持续完善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开发、安全等标准规范。加强标准宣传推广和标准符合性审查,推进标准规范有效落地实施。

  八是安全保障一体化。以“数据”为安全保障的核心要素,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强化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完善数据安全防护和监测手段,加强数据流转全流程安全闭环管理,确保数据安全,打造制度规范、技术防护和运行管理三位一体的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