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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通枢纽信息弱电系统总体架构规划(连载资料Ⅰ)

发布于:2024-01-26 14:49:55  来源:产品展示  点击量:14次

  随着城市交通方式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单纯依靠针对单一交通方式的传统车站已经远远不能够满足城市交通服务的需要,汇聚多种交通方式、具有综合协调及服务能力的新型“综合交通枢纽”慢慢的变成为城市交通服务的新载体。随着城铁、高铁等新型交通运输方式在我国的迅猛发展,交通枢纽的内涵与外延都在扩展,然而当前国内绝大多数交通枢纽还远远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枢纽运作”,各交通主体仍以各自的线上运行为主,缺少协调彼此的运行机制,很多枢纽仅仅是空间上的“简单拼盘”,枢纽空壳化现象严重,而真正的“综合交通枢纽”应该建立怎样的运行管理模式,需要怎样的智能化系统支持管理模式的实现,是一个迫切地需要解决的问题。

  枢纽的信息弱电系统的规划,需要在充分的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析枢纽运行管理的原则、枢纽运行管理中心HOC(Hub Operation Center)的定位、职责,以及枢纽与交通主体的运行关系等因素对信息弱电系统模块设计的影响,在此基础之上,才能确定系统规划设计的原则,并进行系统架构模型和内容的规划。

  综合交通枢纽的运行管理一般都会采用“统一协调、分块运行、信息共享、同质服务”的总体原则。

  统一协调:HOC统一协调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的运营资源包括枢纽交通设施,但是不直接指挥调度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的运营资源。

  对于信息弱电系统来说,意味着指挥中心需要获取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信息弱电系统之中与枢纽运营相关的信息,但是并不取得这一些信息弱电系统的控制权。

  分块运行: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分别在各自设置在枢纽核心建筑内的控制室对各块运营资源实施指挥调度,并且与交通方式沿线的其他站点一同接受交通主体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同时接受HOC的统一协调。

  对于信息弱电系统来说,意味着HOC的运行管理平台需要延伸到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在枢纽核心建筑内的控制室内,以发布对各交通主体的统一协调指令。

  信息共享:枢纽内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之间交换班次、设施状态等信息,既方便各交通主体掌握其他交通主体的概要运营信息并用于在沿线向旅客发布,又实现运营信息统筹处理与发布。

  对于信息弱电系统来说,意味着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应用系统之间要建立连接并进行信息交换,以保证每个交通主体能够得到其他交通主体的信息,进而保证整体协调运转,能够为旅客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服务。

  同质服务:枢纽需要向旅客公众提供内容一致、形式一致的公共交通信息和品质一致的设施服务。从服务旅客角度看,需要做到在枢纽核心建筑大多数区域内以一致的形式向旅客提供一致的信息,而在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的管理区域内根据各交通主体自身定义的内容和形式向旅客提供个性化的信息和服务,进而达到既满足了能够向旅客提供内容形式一致的信息和服务的目标,又满足了各交通主体可提供个性化的信息和服务的目标。

  对于信息弱电系统来说,意味着在整个枢纽区域所向旅客发布的信息一定要通过HOC统一审计,在枢纽公共区域内由HOC统一发布,在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的管理区域内由其自身负责发布。

  总体来说,要满足上述总体原则,枢纽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之间一定要进行信息交换,并由枢纽指挥中心对这一些信息进行收集,经过审计后统一向旅客发布,同时在日常和应急状况下,枢纽指挥中心能通过枢纽运行管理平台对各交通主体进行协调和应急指挥调度。

  要做到这些工作,第一步是要在基础设施互通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枢纽核心网。核心网连接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与枢纽指挥中心,以满足运营信息、安防信息、设备设施信息在其之上的沟通。

  其次,HOC能通过建立枢纽运行管理平台与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的应用系统建立接口,获取并与各交通主体共享相关运营信息;并通过安防平台与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的安防系统建立接口,获取并共享相关安防视频信息;同时,建立枢纽楼宇设备设施平台负责处理枢纽公共区相关设备设施信息。

  然后,对需要向旅客发布的信息,在经过HOC统一审计后,一定要通过一定的渠道向旅客统一发布,这就需要在枢纽公共区域内设立旅客引导显示屏等来向旅客提供这些统一的引导和信息服务。而对于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的管理区域内则由各交通主体在保证唯一信息源的前提下根据各自需要向旅客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

  最后,在枢纽指挥中心和各交通方式运行管理主体共享各类信息的基础上,还需要构建枢纽内统一的内通调度和指挥调度终端以建立日常运营协调和应急指挥联动的沟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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