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02-03 04:22:10 来源:常见问题 点击量:14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当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当地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当地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戎行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恰当名额的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推举。有推举权和被推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能够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发布法令,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颁发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告进入紧急状态,宣告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履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施总理担任制。各部、各委员会实施部长、主任担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实施主席担任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担任。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当地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作业,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作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担任。当地各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担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当地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作业,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作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担任。当地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发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担任。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当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当地各级人民政府的安排由法令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建立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当地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施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恰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施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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