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4-11-27 19:44:13 来源:开云贴吧 点击量:14次
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确定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的通知
北京市、河北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甘肃省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残联:
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通知》(民发〔2018〕152号)精神,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北京市石景山区、河北省秦皇岛市、吉林省吉林市、上海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安庆市、江西省赣州市、河南省焦作市、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成都市、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等13个地区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地区。
请你们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试点地区按照试点方案和试点承诺清单(见附件)深入推动试点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试点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真实的情况开展省级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民政部将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并适时对各试点地区试点方案落实情况、试点承诺清单执行情况和试点推进效果情况做重点评估。
3.建设2个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展示线.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驿站、温馨家园等社区载体,建立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店中店,覆盖率不低于60%。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任副组长,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康秦皇岛研究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民政局主要负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相关政策规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出台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的年度工作规划,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健全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研发、生产、租赁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和辅具租赁的消费支持政策,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试点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
在2017年至2018年已投入的4312万元财政补助基础上,2019年再列支2800万元左右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2019年“福康工程建设项目”资金406万元,用于配发辅具的购置。试点期间,每年列支政府引导性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试点。
以“社区智慧租赁”、“旅居便捷租赁”和“医疗高效租赁”为核心内容,依托行业专业机构和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构建“科技+生产+配置+服务+用户”有机互动的科学、高效、完善的租赁服务体系,并及时总结秦皇岛经验,提交总结报告。
试点期内,保证全市60%的养老服务中心建有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点,服务网络覆盖本地区50%以上的社区。同时,将国康秦皇岛医养康养老中心打造成为全市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的示范基地。
起草市康复辅助器具租赁产品和服务的品质标准规范,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同时,依托国家康复辅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国家康复辅具质检中心秦皇岛分中心,构建市康复辅具租赁质量监督机制,对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做监督检查。
利用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部分场地,打造康复辅助器具科普展示中心,对国内外先进康复辅助器具集中展示。同时,借助“中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大会”,对市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工作情况做宣传推广,增强示范效应。
定期聘请国内外行业知名专家举办康复辅具配置应用和养老服务技术培训班,为本市输送专业的管理、科研和服务人才。同时,在本市相关的大专院校开设康复辅具及养老服务有关专业,加快培养专门人才。
制定市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租赁目录。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对部分租赁服务给予租金补贴。鼓励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研发创新产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消费。
建立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市直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12个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充分的发挥联席会议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高度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借助各类媒体,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做好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宣传,特别是对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等康复辅助器具使用群体进行大力度的宣传和引导,在全市形成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产业的浓厚氛围和市场消费环境。
建立健全多元化资产金额的投入机制,统筹保障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所需经费。通过考察调研全国各地对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资金保障等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市资金保障措施。
吸纳民营资本投入,全面参与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通过日常服务采集、需求整合等方式,打造从辅具的设计、研发、生产、配送到售后等方面全套服务体系。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中心与社区智慧型居家养老企业、智能型呼叫平台、医疗辅具企业直接对接,形成以大型服务企业为主体,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支撑,其他服务商为补充的服务团队,为服务对象提供“家门口”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在试点建设与运营过程中,认真参考与吸取外地经验,加强对参与试点项目单位的管理和指导,指导成立康复辅具租赁服务机构,建立康复辅具服务共享中心和回收洗消中心,严格按标准做作业,确保康复辅具达标,并通过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等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1.依托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增设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16个有关部门和单位和16个区政府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2.实施康复辅具租赁服务补贴。通过社会化、项目化方式运作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项目,市户籍6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及60周岁以下的残疾人能申请租赁服务,其中特定对象人能申请租赁服务补贴。
3.制定康复辅具租赁产品目录,通过公开对外招标等方式确定用于租赁的产品和租赁服务提供商。
4.研究康复辅具支付体系。研究市养老服务补贴用于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支持将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与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相衔接。
6.2019年安排市本级福彩公益金预算400万元,用于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工作;2020年拟安排600万元,确保两年预算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开展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7.网点保障。充分的利用市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等资源,在街镇乡推动建成社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实体点和流动点。第一年,实现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网络覆盖本市30%街镇乡;第二年,实现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网络覆盖超过50%、不少于108个街镇乡。
8.租赁服务和产品质量保障。在服务标准方面,制定出台《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规范》、《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卫生安全要求》两个团体标准;在产品质量方面,研究康复辅具领域的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在项目招标中,把买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作为企业中标的条件。
9.宣传保障。组织康复辅具进社区的公益活动;在中国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上设立康复辅助器具展区和辅具租赁体验区;在国家会展中心进博会“365展馆”内设立康复辅助器具科普展厅;在中心城区静安区建立创新品牌体验展示馆,引导消费者通过社区租赁满足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需求。
1.将试点工作纳入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充分的发挥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推进试点任务落实。
2.建立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统一规范化、标准化流程,规范服务申请、配置评估、服务提供、清洁消毒、投诉维权制度。
4.对符合政府救助条件的对象租赁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贴。
5. 2019年布局建成10个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站点,覆盖30%的社区,2020年增加租赁站点覆盖全市50%以上社区。
9.依托西太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和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加大康复辅助器具研发生产。
10.依托常州市康养人才实训基地加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11.通过电视、网络、报纸、自媒体、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宣传咨询。
1.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残联等市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加大对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财政投入,预计总投入不少于1900万元:
四、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网络,租赁服务覆盖所有城乡社区。
五、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的专业机构,各县(市、区)均明确1家区域性的社区租赁服务主体。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规范的社区租赁服务模式,规范租赁服务的申请、管理等服务程序。
十、各县(市、区)均建立1个以上的康复辅助器具科普展厅,集中展示康复辅助器具的品类和功能等。
1.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
2.建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协同机制,协调各部门合力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3.成立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依靠专家团队完善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的顶层设计。
结合受益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租赁服务开展情况,对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和配套的物流、回收、维护、清洗、消毒等企业,每年给予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补助。
1.将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纳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重点任务。试点期间,对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企业免费提供租赁场地。
1.培育康复辅助器具生产企业,鼓励设立康复辅助器具研发机构,积极支持租赁服务企业发展。
3.通过在职培训、考察交流、异地实习等多种方式培养康复辅助器具专业人才。
1.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健康发展。
2.建立以康复辅助器具生产、研发、销售、租赁等企业和机构以及服务对象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统计体系,完善统计调查、行政记录和行业统计相结合的信息采集和信息共享机制。
1.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等康复辅助器具使用群体的宣传和引导,形成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的良好社会氛围。
1.成立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章贡区和定南县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员会议,每季度对试点县(区)进行一次调度。
2.建立考核机制,试点县(区)以半年为单位,制定工作阶段任务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考核指标,对标对表,采用现场督导、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定期对进展情况做通报。
1.通过争取上级资产金额的投入、本级资金中专项支列、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落实试点配套资金。
2.制定试点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试点资金应用限制范围、管理方式等,将试点县(区)资金落实与执行进度一并纳入调度、督导、通报。
1.整合现有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从财政、投融资、税费等方面制定专门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2.将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方面的人才纳入市人才优惠政策享受范围,支持有资质、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知识和技术培训。
1.结合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的开展,统筹发展、相互促进,形成扶持政策、服务方式等的共享互通。
2.整合市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增加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服务社区租赁信息模块,完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目录和配置指引。
3.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体形式,对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试点开展的良好环境。
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残联副理事长等多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围绕不同群体服务需求,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消费支付保障体系。将基本型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纳入养老助残或者福利服务等政府购买服务。根据试点推进进程,保证足额配套资金。
1.制定《焦作市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实施办法》,包括:服务对象、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建立服务对象配置分类补贴政策,对有需求的城乡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给予100%补贴;对有需求的重度残疾老年人、孤老优抚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的高龄、独居老年人,失独、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困难老年人,省级以上老劳动模范,生活困难老年人等特殊老年群体享受80%补贴;对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给予30%补贴;对有需求的伤病人给予10%补贴。
依据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县乡建立康复辅具服务中心,依据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为末端服务场所,形成服务体系。集中开展辅具的发放、消毒、维修、保养、回收等工作。
2.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相关人才的培养计划实施,在河南理工大第二附属医院、焦作大学、焦作技师学院等大中专院校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有关的培训,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研发、生产、服务储备人才。
在焦作广播电视台、焦作日报、市政府网站、焦作养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设宣传专栏,宣传租赁服务,讲解康复辅助器具使用说明、租赁使用方法和渠道;在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开辟专门区域进行实物展示、视频讲解以及现场体验。
1.将这项工作列入市委和市政府“五位一体”大督查,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确保按时间进度落实,市县乡步调一致。
2.建立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等部门单位参加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发展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试点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
3.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的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加强对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成立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市质监局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
1.安排专项资金建立社区康复治疗室和开展困难老人康复辅助器具公益租赁等项目,加大培训资产金额的投入,支持开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人员培训。整合资金,将市民政局、市残联已有的项目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统筹安排,确保康复辅具有效供给。
2.抓好城乡示范带动。从全市116个社区中,选择30个社区作为城市示范点;从全市763个村中,选择50个村作为农村示范点。试点时间一年,总结经验后全面铺开。
3.抓社会力量参与。重点引导康复辅具生产与服务机构参与社区租赁服务,政府以补贴、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支持引导,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租赁服务中的主体地位。
4.以公益租赁带动市场租赁发展,2019年在城市区开展200户困难老人康复辅助器具公益租赁项目试点。
5.创建市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定期监测分析,实现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信息库实时更新、及时响应。
2.制定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评估办法、考核办法,规范租赁服务的市场行为,抓好服务的监管,形成评估、适配、消毒清洗、维护维修、培训的一条龙实施规范。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助、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政府负责担任组长,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一是加大财政资产金额的投入,试点经费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工作规划。二是调动社会资源、慈善资金参与,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研发创新产品,通过公益创投等形式,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消费,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资金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格局。三是继续加强推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按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的相关规定,实行首套免费、第二套政府财政支持60%的政策。
引导星光老年之家、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康园工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工服务站等失能老人、残疾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及城乡社区服务机构,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机构租赁服务网点提供场地。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等专项工作基层服务力量。
一是全面开展摸查。摸清市康复重点服务对象(残疾人、失能老人、伤病人)区域分布、年龄结构、等级类别和服务需求,建立科学的租赁需求评估机制,为康复对象租赁康复辅助器具提出专业意见。二是培育市场主体。引导鼓励各类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专业机构、生产研发销售企业组织社区租赁服务,探索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技术服务中心,集中开展康复辅助器具清洁、消毒、保养、维修及配置评估等相关工作。
一是整合现有资源,推动建成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精准对接、多区位布点、多形式经营、多层次服务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网络。二是探索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扶持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企业广泛开设服务网点。
一是建立康复辅助器具科普展厅,集中展示康复辅助器具的品类和功能。二是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新闻新闻媒体报道、微信平台、印发宣传册、举办现场活动等多种渠道,引导消费者通过社区租赁服务满足康复辅助器具配置需求,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知晓度。
一是建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机构准入退出机制,明确服务申请、需求评估、租赁产品目录、租赁价格和押金管理、服务提供、清洁消毒、投诉维权等各服务环节工作要求,建立市场规则明晰、权益保障充分的市场监管格局。二是建立专项检查督查机制,每年对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企业按不低于30%比例进行抽查,对有一定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规范服务行为。
分三阶段推进试点工作。一是总体部署阶段(2019年)。成立领导小组,全方面开展摸查,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文件。二是全方面推进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全面铺开试点工作。三是总结经验阶段(2021年上半年)。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形成全方位的服务创新和政策优化效应。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民政局负责,市级有关部门配合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推进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社会事务处处长兼任,负责试点日常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政策,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推动试点工作落实。
将试点工作纳入市、区(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探索建立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启用市本级留用福彩公益金,支持租赁服务企业探索实践社区租赁服务路径。鼓励慈善、红十字会等社会资金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发展。
鼓励闲置公共资源,免费或低偿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企业使用,鼓励各区(市)县利用闲置公共基础设施与租赁服务企业联合打造康复辅助器具“体验馆”。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残疾人康复场所、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资源与租赁服务企业合作,通过扩展功能、增添设备等措施,打造社区租赁服务站点。
探索建立“一键化、一体化、综合化”租赁服务模式,依托成都“天府市民云”开发功能完备、取存便捷、支付方便、管理规范、数据集成的信息化系统,开展网上租赁服务工作,为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
依托驻蓉高校、研发企业、培训机构等单位培养专业人才;依托社区学院、社会组织学院、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等机构培养服务人才;依托驻蓉高校相关专家、康复辅助器具生产管理相关专业人才等,组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评估队伍,定期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评估工作。
探索建立租赁服务管理制度,制定服务申请、配置评估、服务提供、清洁消毒、投诉维权等规范。建立健全租赁服务过程和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建立安全服务、产品质量、投诉维权等渠道,制定监督管理、租赁服务等区域标准,探索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培育发展行业自治组织,建立行业自治管理规定,发挥行业自律和标准对市场的规范作用。
加强对综合“体验馆”和社区租赁服务站点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康复辅助器具基本功能、熟悉使用技能,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惠及更多的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等。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市委市政府惠民政策、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事项和流程等,引导广大有需求的群众普及使用康复辅助器具。
一、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试点推进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每年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和福彩公益金,列支不低于20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三、2019年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网络覆盖90%已建成城市社区,2020年服务网络覆盖80%以上城乡社区。
四、制定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规范,明确各个服务环节工作要求,促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规范发展。
五、出台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补贴制度,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在城乡老年人、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民政兜底对象中普及应用。
六、每年对承担试点任务的社区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1次康复辅助器具知识专题培训。
八、依托甘肃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建立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回收技术服务中心。